反映问题
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0925003 | |||
标 题 | 房产证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9月25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威远镇人,于2017年全款购买互助县七彩星河湾小区商品房一套用于父母居住,当时开发商承诺一年半即可拿到房产证,可现在三年过去了,房产证却遥遥无期,这算不算开发商违规,这样的问题该找那个部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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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的来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截止目前七彩星河湾小区开发商青海有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只申请了5号楼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其余楼盘未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原因是青海有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七彩星河湾小区住宅楼与之相连的部分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后未完成商铺实测工作,所以无法申请首次登记发证工作。 商铺实测工作,应由青海有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测绘,我局也将督促青海有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完成测绘和首次登记工作;待房屋和商铺实测工作完成后,青海有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竣工的备案材料、房屋测绘报告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进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首次登记之后各住户可持经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税费缴纳凭证、房屋分层分户图、幢占地宗地图、登记双方(包括住户和企业)的身份证明等材料进行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 住户询问开发商承诺一年半即可拿到房产证,但至今未办理房产证是否违规的情况,建议住户携带开发商与住户之间签订的承诺书、协议或者购房合同之类的文书寻求有资质的法律机构进行咨询。
互助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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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