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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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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818001
标    题 拆迁安置问题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0年08月18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

        您好!

        对于互助县多地宅基地拆迁事情,县委党委是否考虑过集中安置宅基地,拆迁完,村子就这么打散了?对于还有些村子仍有农耕土地问题,县委党委有没有感觉到,到了农耕时间满县城的拖拉机,这对于建设文明城市是否有促进作用?还是说这些被拆迁户以后就是城镇居民,如果是,请收回所有土地,如果不是希望县委能给我们百姓一个满意的结果。还有对于村委不作为问题,是否符合党中央决策执行到最底层的思路,我想县长也想建设一个“美丽互助”!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房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苏进明、党组成员、副主任蔡元周同志召集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就市民反映的拆迁安置问题进行了集中分析和研讨,总结近年来我县拆迁安置方面不足,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民反映互助县多处宅基地拆迁事情,县委党委是否考虑过集中安置宅基地,拆迁完,村子就这么打散了的问题。根据我县总体规划,加快县城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福祉,彻底解决部分城中村脏、乱、差现象,从20095月开始,依据《互助县威远镇酒城南路等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在西下街、深沟、兰家、凉州营、班家湾、大寺路、寺壕子、西上街、余家等村实施了征地拆迁。以“统一规划、整体拆迁、集中安置、退院上楼”为工作原则,按照《方案》规定,对西下街、深沟、兰家等7个村的193户部分拆迁农户在新宁苑进行了集中安置,分配安置房296套;对凉州营、安定、余家等9个村176户部分拆迁农户在鼓楼花园进行了集中安置,分配安置房241套;对青稞酒厂7号楼的132户住户在七彩泉小区进行了集中安置,分配安置房132套;对深沟、大寺路村352户部分拆迁农户在海州国际项目区进行了集中安置,分配安置房417套;对西下街、深沟等村142户部分拆迁农户,在水城项目区进行了集中安置,分配安置房186套。2016年随着国家拆迁安置政策逐步实施货币化安置的意见,我县在20164月,为规范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城市建设和城中村(棚户区)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在充分借鉴《海东工业园区平北经济区土地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拆迁安置、生活保障方案》和海东市兄弟县区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征求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威远镇城中村村社干部、征迁安置农户代表的基础上,及时调整提高补偿政策,实施了“以人为本、和谐征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货币安置、让利于民、市场运作、自主选房”的政策,全面实施了我县拆迁农户安置工作。

(二)关于对于还有些村子仍农耕土地问题,县委党委有没有感觉到,到了农耕时间满现场的拖拉机,这对于建设文明城市是否有促进作用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在实施了征地拆迁的村社,只有凉州营村部分农户家中现有少量山地在耕种,其余城中村农户的土地,随着威远镇市政建设不断推进,已基本征用。

(三)关于“对于村委不作为”的问题。若村委确有不作为,建议市民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

(四)目前拆迁安置政策:2016年以来随着建筑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我县商品房价格不断攀升。为解决征地拆迁群众购房困难,我们积极采取以下措施解决征地拆迁群众购房困难,一是3500/平方米的成本价为拆迁群众分配政府收购的安置房,安置房面积80平方米-120平方米不等,由群众自行选房;二是将县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资金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拆迁户纳入了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群众可以按需申请公租房和廉租房。目前,我县城市建设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农户平均补偿款在80-90万元左右,拆迁户可通过购买安置房和商品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妥善解决住房问题,使群众的住房需求得到相应保障。

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知晓率,依法依规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被征地拆迁群众的住房问题。


 

互助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处理对象 县长
处理时间 2020-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