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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0812001
标    题 买房问题,投诉无门
姓    名 龚**
性    别
年    龄 27
手    机 132****2154
邮    箱 1********8@qq.com
身份证号 5113**********7437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2年08月12日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好:
     本人姓名:龚肖肖  身份证号:511324**********37  联系电话:132******54
     举报对象: 青海中海外置业有限公司
     购买商铺:中海外江与城
     举报问题:本人购房已交12万,其中只有最后交的两万进入资金监管,因为住建局听到我的诉求是退房,所以不予受理,预计上亿资金未受监管。希望政府明查暂停网签,直至事情解决。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县长信箱反映“中海外江与城项目退房”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经互助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查,业主所购房屋为江与城项目47号楼2单元**室,缴纳房款12万元。该项目47号楼于2021年8月19日在我中心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行为合法合规。您于2021年11月19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于2022年1月12日在我中心河湟新区管委会办事大厅窗口办理了网签备案手续。经查证,您所交12万元房款分五次转至青海中海外置业有限公司监管账户,只有两万元房款进入监管账户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因您已与江与城项目开发企业青海中海外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进行了网签备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建议您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办理退房事宜或走司法程序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房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

                                                    互助县往房保障服务中心

处理对象 县长
处理时间 202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