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互动
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0911001 | |||
标 题 | 公租房出租问题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9月11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对于刚毕业的实习生来说实习本身就没有收入,租房还要自己掏钱。可县医院里的医生们拿公租房出租,变相收入,咋没人管?是不是申请了公租房就可以外租甚至出售?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反映相关问题的来信处理单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青政办〔2020〕21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互助县集中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在清理整顿中,共查出县医院的9位职工享受公租房,目前7位职工已腾退公租房,2位职工正在办理退房手续。
互助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处理时间 | 2020-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