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信息详细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20311002 | |||
标 题 | 彩虹坊小区未办理房产证 | |||
信件内容 | 各级领导,打扰了,本人互助北山人,在互助县北大街彩虹坊小区购买房屋一套,现已入住近五年了,交房已经快七年了,一直未办理房产证,多次与开发商反应,未得到回应,向住建局反应也没有任何解决进展,一套房是一家人一辈子打工努力的,难道政府不管不问,反应了也置之不理吗?相关部门难道没有一点责任吗?希望领导们解决!跪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彩虹坊小区住户向县长信箱反映入住多年未办理房产证的承办单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截止目前彩虹坊小区未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我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联系了该项目负责人,经调查,彩虹坊小区未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原因是负责修建该小区的开发商青海鑫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施工方因工程款问题产生争议,施工方不愿提供相关资料,导致房屋无法竣工验收。 为此建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青海鑫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尽快解决争议,完成房屋验收,之后该公司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竣工的备案材料、房屋测绘报告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进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我中心才能为住户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 我局已多次催告开发商青海鑫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尽快完成首次登记,但截至目前,该公司仍未向我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出首次登记申请。
互助县自然资源局 |
|||
处理时间 | 2022-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