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hzxrmzfbgs/2020-0000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0-04-11
互办发〔2020〕35号:关于印发互助县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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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办发〔2020〕35号


中共互助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互助县2020年脱贫攻坚

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绿色产业园管委会、北山景区管委会、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土族故土园景区管委会,各科级事业单位,省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互助县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2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互助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互助县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保质量,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抑制新生贫困现象,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全力做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等中央和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价值导向、严实导向,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聚焦突出问题,抓好产业发展、就业创业、政策保障、扶志扶智等重点工作,全力做好脱贫户政策扶持,做好因灾、因病、因学等返贫人员救助扶持,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做到政策更加完善、机制更加健全、措施更加有力、帮扶更加全面、群众更加主动、成效更加明显,确保2020年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四个不摘”,持续巩固脱贫成效。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坚持力度不减、目标不降、靶心不散、频道不换,继续全力以赴做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保持扶贫力量、帮扶关系不变,持续强化返贫预警监测,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坚持标准不变,坚决攻克最后堡垒。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不动摇,严格标准程序,坚决防止和纠正后续巩固工作中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降低标准、随意“搭车”等问题,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

(三)坚持成效巩固,全面落实脱贫任务。继续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着力实施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统筹兼顾脱贫村与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坚持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加强返贫监测、风险防控,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四)坚持问题整改,全力补齐工作短板。紧盯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持续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和省市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加强跟踪管理,以问题整改巩固脱贫成效。

(五)坚持群众主体,不断激发内生动力。注重开发式扶贫,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持续深化移风易俗等主题活动,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加快补齐“精神短板”,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认可度。

三、总体目标

对标2020年全面达到小康水平的目标任务,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对已脱贫的118个贫困村进行巩固提升,通过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升农村水利、交通、卫生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对已脱贫的4.3万名贫困人口进行巩固提升,保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确保年内脱贫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不低于9%,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努力实现已脱贫群众致富能力明显增强,享受更加和谐的安居乐业环境,享有更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重点任务与措施

(一)持续强化问题排查,全面补齐脱贫攻坚短板不足

1.查住房保障情况。清查农户住房保障情况;清查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资金专账管理、项目管理情况;清查搬迁新村群众自治相关情况。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

2.查饮水保障情况。清查各行政村、社安全饮水情况;清查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的村社供水是否畅通、水量是否充足;清查未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的村社,水源是否有保障,饮水是否安全。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3.查道路通畅情况。清查各行政村、社村道硬化情况,群众出行是否有保障;清查是否存在断头路、沙化路等现象。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4.查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清查各行政村是否有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清查服务中心建设面积是否达标,是否进行规范化布置。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5.查健康扶贫情况。清查贫困人口中大病重病患者住院报销比例是否达到90%以上;农村贫困人口是否“应保尽保”;清查慢性病大病签约服务管理情况;清查贫困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代缴落实情况;清查村级卫生室建设及全科医生、合格村医配备情况。

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卫生健康局、社保局、残联

6.查教育扶贫情况。清查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辍学情况、学前与高中阶段贫困学生资助情况、因病因残贫困学生送教上门情况、贫困大学生教育扶贫补助落实情况(含“雨露计划”)。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局、残联

7.查培训就业情况。清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两后生”(高中或初中毕业后未升学学生)是否参加就业等部门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清查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是否参加就业部门的就业推介;清查转移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县就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8.查产业扶贫情况。清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重点掌握产业缩水或中断人员情况,并针对性进行巩固扶持或调整);清查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是否与农业合作组织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利益联结是否紧密;清查扶贫车间建设情况;清查各类扶贫项目风险隐患(重点对扶贫资金入股的企业、合作社经营现状进行排查,对效益确实不好、发展前景不佳,需调整的及时进行调整)。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9.查兜底保障情况。清查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清查残疾贫困人口残疾证办理情况及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情况;清查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生和以上学历学生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各乡镇

10.查小额信贷风险情况。清查贫困户产业经营情况和贷款到期还贷能力情况;清查户贷企用还贷情况及利益联结情况,贫困户分红是否按照协议发放到位。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人行互助支行、县农商行,各乡镇

11.查脱贫档案整理情况。清查脱贫攻坚工作以来的所有档案资料,从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识别、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干部履职、贫困退出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查看相关档案资料内容是否齐全、完整,归档整理是否及时、到位。对核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扎实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12.查扶贫项目库建设情况。清查全县2020年脱贫攻坚储备项目库,是否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短板问题的项目,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实现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贫困村巩固提升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帮扶项目,巩固脱贫成果的项目,以及年度内使用扶贫资金实施的所有项目及时纳入项目库。同时,对新纳入项目库的各类项目,严格履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编报程序,做好项目实施及相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并及时录入扶贫项目库。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扶贫局,各相关行业部门

13.查资金资产情况。清查2016年以来使用各类扶贫资金实施的项目情况,对使用财政扶贫资金所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梳理盘点,并按照“县建台账、归口管理”的原则登记造册,分类建立扶贫资产工作台账。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扶贫资产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签订资产移交和项目管护协议,明确监管部门和责任,逐级逐项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扶贫项目长收益、不流失。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扶贫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审计局,各相关行业部门

14.完善基础设施及贫困人口信息。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全力补齐脱贫攻坚工作短板和不足。在此基础上,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信息,做好基础数据信息更新、完善等工作,确保“大数据”平台相关信息与贫困群众实际情况、精准管理手册填写内容相一致,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相关行业部门

(二)持续强化政策落实,全面巩固贫困户脱贫成果

1.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强化龙头带动,密切利益联结,加强技术培训,注重典型示范,稳定实现贫困村有脱贫产业、有带动主体、有合作经济组织,贫困户有增收产业项目、有劳动能力的有技能。一是夯实优势产业基础。鼓励和引导脱贫户继续发展生猪、肉牛羊等养殖和马铃薯、油菜、中藏药材等增收产业,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年内全县油菜、马铃薯、蚕豆、果蔬品等特色优势作物播种面积达总播种面积的86%以上,全县中藏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6万亩以上,露地蔬菜种植面积达6万亩,建设高标准饲草料生产基地3万亩,生产青贮饲草6万吨。二是实施好产业扶贫项目。充分发挥2400万元产业专项资金作用,实施好卓扎滩采摘观光园建设、互助县威北-扎碾公路沿线民宿农家乐提升改造等7个项目,进一步培育和壮大乡村旅游业、家政服务等特色产业,增加群众收入。用活用好259万元“励志”项目资金,年内对产业项目实施较好的脱贫“光荣户”进行奖励扶持,全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三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脱贫户建立稳定的产业带动关系,采取“龙头企业+脱贫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脱贫户”“家庭农场+脱贫户”的模式,力争年内建成1个以上带贫能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保证每个脱贫退出村有1个以上运行规范、带贫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四是进一步巩固产业扶贫成效。到户产业项目方面,在全面排查掌握产业缩水及中断农户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积极采取产业扶持、调整、发展等多种形式巩固提升贫困户产业。扶贫产业园和旅游扶贫项目方面,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确保项目效益有效发挥。村集体经济方面,利用非贫困村每村100万元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支持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并进一步规范57.7兆瓦村级光伏项目管理,确保光伏项目稳定运营、持续发挥效益。五是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健全完善农产品交易场所、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加大扶贫产业产品宣传和产销对接力度,在北京等省外市区繁华地带、大型超市设立直销门店、销售专柜,全面打通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推动扶贫产业产品上行,提高消费扶贫效果。依托无锡市新吴区青海农特产品新吴区线下体验旗舰店,加强与无锡市新吴区沟通衔接,积极搭建扶贫产品营销平台,通过家庭会员+宅配制等创新模式,促进产销双赢、群众增收。加强宣传推介,持续提高互助有机绿色农产品在无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六是大力发展电商新业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1个县级服务中心、18家镇级物流中心、232个村级服务点运营效益,加强电子商务服务宣传,分批次对全县电商从业人员进行电商科普基础知识培训,积极动员广大农户通过出售民族手工艺品、农产品等方式增收,力争年内培训电商从业人员1000余人次以上,带动群众12余万人,电商年交易额达3000万元以上,其中,线上交易额达500万元以上。七是积极发展手工技艺产业。以“非遗”扶贫工坊为主要模板,积极扶持传统手工技艺产业不断发展壮大,重点壮大“青绣”、青稞酒酿造、河湟玉雕等具有一定发展基础的优势产业,着力培育民间彩绘、雕刻、制香、服饰、精铸等的传统产业,并通过运营模式梳理、人才培养、设施更新等措施,促进手工技艺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扶贫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绿色产业园管委会、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

2.就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持续发挥品牌示范效应,想方设法帮助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增收,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基础。一是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健全完善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档案,通过“雨露计划”等劳动技能培训项目,有计划、分批次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含两后生)开展烹饪、电焊等技能培训,实现培训对象、培训项目、培训成效、转移就业、跟踪服务“五精准”目标,年内完成“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400人,完成致富带头人培训525人。二是劳务转移实现就业。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劳务服务公司等中介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活动,加强与无锡市新吴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劳务对接,引导富余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不断增加劳务收入。年内转移输出脱贫户家庭劳动力400人次以上,实现劳务收入1200万元以上。三是品牌带动就业。结合家政服务等劳务品牌,扶持发展带动转移就业能力强的家政服务产业,带动更多群众赴西宁、周边县区,通过从事保姆、保洁等家政服务岗位实现增收。年内扶持建立2个以上家政服务公司,辐射带动一般农户、脱贫户等从事家政服务。

牵头单位:县就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商务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安居保障巩固提升工程。切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农村不安全住房排查工作,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一是持续做好后续产业扶持。有效利用每村30万元的后续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互助资金、“530”贷款等资金,扶持松多花园村等6个乡镇12个搬迁村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旅游业、劳务经济。通过安排公益性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就业等方式,让搬迁群众有多元化的就业渠道、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二是强化搬迁村服务管理。健全群众自治的相关制度体系,完善新村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幼儿园、卫生室等配套设施,帮助搬迁群众积极做好户籍迁移、子女转学、社保交接等具体事宜,消除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三是做好村史馆建设。以“感恩奋进”为主题,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抓紧设计建设方案,挖掘村史,搜集物件,在16个集中搬迁新村建设村史馆,发挥好“存史、资政、为民、育人”作用,体现地方特色,增强搬迁群众的感恩意识。四是做好农村不安全住房排查。全面推进农村不安全住房排查工作,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档案资料和电子台账,确保3月底前全部开工,6月底前全部竣工。同时,对2016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后,经排查因地质灾害等原因住房再次出现安全隐患的,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住建局、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就业局、农村农村和科技局、医疗保障局

4.生态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大力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和规模化林场建设,通过吸纳脱贫群众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增加劳务收入。一是加大对脱贫人口吸纳力度。积极吸纳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整地、抚育、护林等工作,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持续推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二是加大生态管护岗位监管力度。在稳定现有公益林管护员、天然林管护员等生态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强化生态公益岗位的管理考核,做好人员动态管理,对不适合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  

牵头单位:县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5.教育扶贫巩固提升工程。紧紧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的目标,持续做好教育队伍建设、学生资助、控辍保学和推普计划等工作。一是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学校教育设备配备,大力培训培养和补充乡村教师,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继续通过国培、省培等教育培训计划支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学生资助力度。完善贫困家庭学生教育支持政策,综合运用减免学费、教育补助、教育救助、助学贷款等政策措施,对脱贫户家庭从学前教育到中等职业教育进行全过程扶持。三是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动态失辍学学生名单,逐一上门动员返校,依法依规劝返义务教育阶段入寺为僧、辍学外出务工和早婚的学生,对劝学无效的依法提起诉讼,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送教上门,确保应学尽学不落一人。四是组织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持续开展推普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努力实现具有正常学习能力的3至6岁儿童能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沟通交流,形成国家通用语言思维习惯。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局、民宗局

6.健康扶贫巩固提升工程。继续深入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健全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综合保障体系,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一是巩固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做到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六个全覆盖。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脱贫户(非低保户)凡个人按时参保缴费的,自脱贫之日起至下年12月31日前,继续享受大病医疗保险降低起付线、提高报付比例的扶持政策。二是落实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政策。强化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对因残致贫户落实好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优先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全力解决脱贫户家庭大病、慢性病问题,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脱贫户,符合条件的进行临时救助;对因灾致贫户组织开展生活救助、生产救助和住房救助,减轻农村群众医疗负担。三是加快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采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到年底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四是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优化行动。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优妇幼健康服务。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民政局、应急管理局、残联

7.金融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职能,扎实做好贫困群众扶贫贷款、贴息工作,突出抓好风险防控,加强申贷后跟踪管理。一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脱贫攻坚政策导向,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扶持壮大脱贫产业,巩固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成果。二是用好互助资金。瞄准全县118个贫困村和已发放互助资金的22个非贫困村,加强互助协会管理人员培训,做好互助资金收回指导工作。三是加大小额信贷政策支持。继续推进“530”小额扶贫贷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青春创业贷款发放工作,互助农商银行等主办银行持续加大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力度,让更多脱贫户得到金融信贷支持。四是做好互助资金及“530”贷款资金监管。严禁将资金用于发展产业以外的其它事项,做好贷款风险防控和贴息资金发放工作,全力提升金融扶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带动效应。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局,各主办银行

8.社会保障兜底巩固提升工程。按照“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织牢托底安全网。一是健全兜底对象认定方法。精准认定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努力实现所有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二是落实低保保障政策。根据省上有关规定,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脱贫群众及时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实行农村低保渐退期制度,脱贫攻坚期内给予不少于1年的渐退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三是做好临时救助工作。有效解决脱贫群众家庭由于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条件造成生活困难,做到“应救尽救”。四是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老年人补贴制度,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管护使用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养老服务功能,关心困境儿童成长,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局、教育局、残联

(三)持续强化村级扶持,全面巩固贫困村退出成效

1.交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持续巩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成果,通过完善项目建设及后期运营管理制度,落实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主体责任,保障群众出行。一是加大建设力度。投资3350万元扎实推进农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改造农村道路208公里,做好农村产业基地、乡村道路硬化及便民桥梁建设。二是完善乡村客运运行机制。继续推进乡镇客运站点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多措并举巩固行政村“两通”成果,打造群众出行的“平安放心路”。三是建立健全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推广“路长制”管理模式,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逐步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机制,做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养路必畅,基本消除县乡道路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2.水利扶贫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城市管网延伸、自来水入户、管网更新改造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一是推进工程建设。投资730万元实施2020年互助县农村人饮维修养护工程、加定镇加塘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东沟乡大庄和姚马2个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工程,通过新建水质净化设施、对现有饮水工程实施水源维修等措施,提升改造现有人畜饮水工程。二是水质定期检测。做好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质定期检测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提高水质达标率。三是强化后续管护。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加强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培训一支稳定的乡村水管员队伍,提高技术保障能力,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3.电力通讯巩固提升工程。一是提升电力保障水平。投资1997万元实施13个农网升级改造项目,全面推进县域配电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切实提高农村电力保障率。二是提升农村通讯服务水平。统筹推进通信网络进村入户工程,加快贫困村光纤宽带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宽带(光纤)覆盖率。

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4.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工程。统筹村庄发展布局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一批村容整洁、生态宜居的美丽村庄。一是强力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加快工作进度,全面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改建任务。二是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量减排、资源化处理进程,抓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率。三是围绕农村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村庄环境整治等重点,加大各乡镇与共建单位的衔接力度,重点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到年底实现贫困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四是全面改善居住环境。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围绕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对公共卫生环境进行彻底排查整治,补齐公共卫生短板。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5.东西协作帮扶巩固提升工程。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对口支援的指示精神和苏青两省对口支援合作座谈会精神,在全面巩固、持续推进原有产业合作项目的基础上,全力推进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工作。一是持续推进产业合作项目。积极争取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强化项目协调,加快推进2020年实施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二是推进人才支援等项目。实施医疗卫生资源对口帮扶、贫困大学生资助等项目,并通过双向挂职、人才培训等方式,促进两地思想交流、文化沟通。同时,采取开展“春风行动”、联系新吴区企业来互助招聘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搭建用工对接平台。三是继续推进“携手奔小康行动”。推进无锡市新吴区旺庄等6个街道与五十等6个乡镇结对帮扶工作,通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开展企业互访等方式,持续改善五十、松多等乡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条件。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故土园景区管委会,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文体旅游局、就业局

6.抓党建促脱贫巩固提升工程。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一是优化队伍结构。抓好班子调优配强,抓实基层力量储备,抓活典型先进激励,继续从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才、合作组织负责人等优秀人才中选拔村“两委”班子人选,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改善班子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二是提升能力素质。充分发挥全省农村干部学院主阵地功能,全覆盖开展农村党员冬春轮训。围绕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消费扶贫等重点工作,通过集中、分散、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强“第一书记”、扶贫干部、致富带头人等队伍教育培训。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农户等制度,实现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党员都有脱贫致富项目,每个贫困村都有党员致富带头人,确保干部管理能力上水平、服务质量上档次。四是做好村集体经济巩固。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全省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的指导意见》,充分利用退出贫困村互助资金、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收益资金和非贫困村村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互助资金等资金,探索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方式方法和有效途径,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7.精神扶贫巩固提升工程。持续实施精神扶贫,加强群众教育引导,开展扶贫扶志扶智教育,以精神文化铸魂,以思想道德润心,凝聚脱贫攻坚正向共识。一是强化思想引导。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国家试点县建设工作,结合农村党员冬春季轮训、“四下乡”、千名干部下乡等活动,充分发挥宣讲团、驻村工作队、联姻结对干部、志愿者等队伍工作优势,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深入宣传党中央大政方针、为民利民惠民政策,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创新帮扶方式。推行帮扶政策和贫困群众参与相挂钩,利用好“爱心公益超市”等载体和平台作用,采取生产奖补、公益岗位、劳务补助、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引导贫困群众通过劳动获得收入。三是开展移风易俗活动。鼓励引导宗教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着力减轻信教群众负担。健全和完善符合现代文明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持续深化“五星级文明户”和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引导群众摒弃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天价彩礼、盲目攀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减轻群众负担。四是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先进典型,大力推广脱贫典型,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开辟专栏,组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持续性的专题宣传报道,宣传表彰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局、民宗局、广电局、文明办

8.作风建设巩固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督查,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一是加强扶贫领域重点工作检查。进一步明确督查重点,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基础数据和资料整理、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后续巩固工作推进、民生保障实事落实和扶贫领域各类问题整改6个方面情况开展督查巡查,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二是严格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审计监督,做好扶贫事务公开,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安排公示公告制度,畅通“8321237”监督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投诉渠道,落实举报核实整改制度。三是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紧盯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资金流转等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四)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全面巩固脱贫成效

1.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审计和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继续发挥好“脱贫攻坚问题直通车”制度,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通过填写“问题直通车”反馈单的形式,逐级分层上报解决。继续发挥督办交办制度作用,充分利用问题督办、问题交办的方式,及时向各相关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下发交办通知单,限定办理时限,迅速进行办理。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2.健全常态化预警监测机制。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充分用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共享,构建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立事先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评估的精准扶贫管理机制。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动态监测和跟进扶持,把动态监测作为贫困筛查、返贫预警的重要手段,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并及时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全程记录,动态管理。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台账建立、定期核查、动态管理等工作,严格识别和退出标准程序,摸准核实贫困对象信息,实现有进有出、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3.健全精准防贫工作机制。坚持“返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原则,紧盯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低收入户和人均收入不高不稳的脱贫户两类临贫易贫重点人群,抓住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因素,通过保险救助,降低致贫返贫风险,全力推进精准防贫工作,全面构建“返贫预警、骤贫处理、脱贫保稳”精准防贫工作机制,防止贫困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应急管理局

4.健全干部帮扶工作机制。坚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机构不散、干部不撤”的原则,继续落实县级领导包片督战、包片督查制度,以上率下加强联点乡镇脱贫攻坚及后续巩固工作指导。继续推行扶贫驻村干部“五个一”管理工作,脱贫攻坚期内“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贫不脱钩,继续坚守岗位,保持工作连续性,实现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继续落实定点帮扶制度,完善定点帮扶定期会商机制,引导定点帮扶单位优势资源下沉到村到户,帮助补齐贫困村民生短板,筑牢发展基石。继续落实结对帮扶制度,脱贫攻坚期内,帮扶干部与帮扶户结对关系不变,帮扶干部采取联系务工岗位、资助贫困学生等措施,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外出务工等方面的问题,坚决杜绝简单送钱送物“慰问式”帮扶,进一步提高帮扶的实效性。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  

5.健全扶贫民政制度衔接机制。全面落实低保渐退、“救急难”等制度,对存在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的人口及时提供帮助,切实减轻致贫返贫压力。强化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制度政策,该兜的兜,该保的保,确保稳定脱贫不反弹。健全完善农村低保数据与脱贫户数据互联互通、定期比对机制,对纳入农村低保的脱贫户定期开展核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县扶贫局、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6.健全基层人才保障机制。加强农村乡土专家、种养大户、种养能手等一线服务人员培训、培养,使其成为退出贫困村科技明白人、科技扶持带头人。继续推进农牧业技术人员与退出贫困村结对帮扶服务制度,为每个退出村选派1名科技人员,实现科技特派员对退出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继续落实产业指导员制度,根据贫困村产业发展实际和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选派至118个贫困村的产业指导员作用,全力做好贫困群众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全面落实脱贫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结对帮扶干部围绕脱贫户种植、养殖等产业有针对性的开展技术指导,帮助脱贫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合作社负责人、致富能人等乡土人才作用,带领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局、各帮扶单位

7.健全社会扶贫工作机制。注重发挥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优势,组织动员更多企业参与“百企帮百村、百企联百户”精准扶贫行动。继续开展“10·17”国家扶贫日活动,建立脱贫捐赠长效机制,构建扶贫大格局。建立社会扶贫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省、市、县三级帮扶力量,充分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的桥梁作用,鼓励引导社会爱心人士深度参与脱贫后续帮扶工作。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组织的优势,打造有效可信的平台,把产业、教育、服务、资金等各种资源整合起来,同心同向、群策群力地助力脱贫成果巩固提升。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团县委、妇联、总工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县级联点领导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主动作为,经常性指导督促联点乡镇和贫困村做好各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调整完善相应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格局。各乡镇要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重要任务、协调重点环节、解决重大问题,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村“两委”班子成员对全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要有通盘考虑和全面规划,全面掌握脱贫政策,抓好贯彻落实。

(二)强化督促指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做好上传下达、政策制定、政策培训、业务指导、对外宣传、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的督查督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有序推进。县级督查检查组、8个包片督查组、扶贫督查问题整改协调组和问责追责组要继续落实“1+8+2”脱贫攻坚督查长效机制,全面督促检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程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对全县各乡镇和各级扶贫干部工作情况实现“拉网式、全覆盖”督查。县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要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对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拨付、管理、结算等环节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和行业部门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指导。

(三)强化考核奖惩。县委组织部要建立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考核机制,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扶贫局等部门要加强“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跟踪管理和督促激励,对“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员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保障,落实好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的相关补助费用,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让驻村干部安心工作。对驻村工作成效显著,群众认可度高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县级派驻的优先提拔任用,省市派驻的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推荐,从而进一步激发扶贫驻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四)强化舆论防范。县委宣传部要建立高效灵敏的涉贫舆情收集监测机制,积极稳妥做好涉贫舆情监测处置,及时了解掌握重大涉贫舆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可能诱发重大涉贫事件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科学预测,把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有效预防重大涉贫舆论事件发生。对引起社会关注、群众关切、易造成不良影响的重要舆情和突发事件,县委宣传部、扶贫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核实研判,及时跟踪掌握情况,及时引导和处置,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强化总结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系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在脱贫攻坚领域投入的人力、财力、物力,突出脱贫攻坚对贫困村和贫困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贫困群众思想观念、内生动力和乡风文明改变等方面的作用,抓好脱贫攻坚经验总结提炼。要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在积极配合省、市做好脱贫攻坚宣传的同时,积极组建“送政策、送典型、送精神、送文化、送技术”的精神文化脱贫巡讲团,切实讲好精准扶贫故事。要抓好脱贫档案规整工作,认真收集整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以来的档案资料,建立完整的脱贫攻坚档案,真实记录脱贫攻坚历史进程。要继续宣传报道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基层扶贫干部工作综述、评论和专访,集中展示全县人民不畏艰难、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良好风貌。